重慶防火門市場在去年查處了一個生產偽劣防火門的窩點,當時開發商和建筑商就是看中了該廠防火門低廉的價格,所以選擇了該廠,如今消防對其廠和所提供的防火門進行了封查,該工程項目的進度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所以重慶防火門生產廠家,重慶鑫達消防提醒廣大客戶,選擇重慶防火門廠家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廠家。
近日,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重慶通華防盜門廠涉嫌制售偽劣防火門一案,并已依法作出判決:被告單位重慶通華防盜門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18萬元;被告人楊代友、余清明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各處罰金18萬元;退賠款358800元發還給重慶市爆破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2011年9月30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消防支隊接到轄區群眾舉報,稱在華巖鎮農轉非安置房小區內安裝了大量假冒防火門。接報后,九龍坡區消防支隊迅速成立了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并向轄區質監等部門通報情況,協同安監、質監等部聯合開展執法工作。
經審理查明,2010年3月19日,重慶通華防盜門廠與重慶市爆破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了關于小區防盜門及防火門銷售合同。合同規定由通華防盜門廠提供525樘“通華牌”防盜門及525樘“渝萬通牌”鋼制防火門,用于小區安裝。協議簽訂后,防盜門廠法人代表楊代友伙同廠長余清明擅自將該廠生產的525樘普通防盜門貼上“民生牌鋼制乙級防火門”標簽冒充防火門,并將其安裝進安置小區內。
2011年9月30日重慶市九龍坡區消防支隊聯合區質監、工商和公安部門將其一舉查獲。經重慶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該批防火門均為不合格產品。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單位及楊代友、余清明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并于2012年1月20日向重慶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在無生產防火門資質的情況下,以其生產的防盜門冒充防火門并貼牌出售,獲利進35萬余元,應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予以處罰。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作出上述判決。
重慶九龍坡區消防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值全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的關鍵時期,九龍坡區消防安全“打非治違”工作已全面鋪開。這起案件在全國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刑事案件中,如此懲處力度的案例尚不多見。此案進一步鼓舞全區消防安全“打非治違”行動斗爭士氣,弘揚懲惡揚善的正義風氣,切實鞏固轄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對下一步打非治違工作起到了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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